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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雅住金委发〔2022〕1号)
发布时间:2022-04-04    来源: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在雅安中心城区(雨城区、名山区、经开区)购买自住住房的(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此项政策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不满12个月不受理公积金贷款”的规定。

三、房屋开发单位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担保时,不再交存保证金。

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24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