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继续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相关政策,现通知如下:
一、在雅安市购买自住住房的,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55万元。商品住房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再交易房以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时间为准。
二、以全额付款、商业贷款形式购买自住住房的,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偿还贷款本息;以住房公积金贷款形式购买自住住房的,配偶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三、未在本市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提取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缴存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
四、租房提取限额为未婚职工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已婚职工家庭每年不超过16000元。
以上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继续执行。
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