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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30    来源: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雅安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1名委员,2021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关于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关于2020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的请示》《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请示》《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请示》《关于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请示》《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请示》。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雅安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5个科,8个管理部。从业人员69人,其中,在编42人,非在编27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1年,新开户单位233家,净增单位27家;新开户职工0.96万人,净增职工0.49万人;实缴单位2,494家,实缴职工9.68万人,缴存额20.3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09%、5.28%、8.61%。2021年末,缴存总额162.3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34%;缴存余额57.31亿元,同比增长11.31%。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8家。

(二)提取:2021年,4.49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4.54亿元,同比增长11.68%;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1.39%,比上年增加1.96个百分点。2021年末,提取总额105.0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06%。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

2021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3万笔8.21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5.47%、11.31%。

2021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56亿元。

2021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63万笔79.48亿元,贷款余额52.48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9.72%、11.51%、5.31%。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1.57%,比上年末减少5.23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7家。

2.异地贷款:2021年,发放异地贷款362笔、12,338.90万元。2021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63,870.4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8,661.30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6.08亿元。其中,1年以上定期2.1亿元,通知存款3.98亿。

(五)资金运用率: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1.57%,比上年末减少5.23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1年,业务收入18,901.94万元,同比增长8.83%。其中,存款利息2,378.67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6,518.42万元,其他4.85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1年,业务支出8,680.46万元,同比增长3.75%。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8,220.38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313.55万元,其他146.53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1年,增值收益10,221.49万元,同比增长13.56%。其中,增值收益率1.88%,比上年增加0.0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1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6,132.89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278.5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810.10万元。

2021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278.5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334.41万元。

2021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4,289.32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8,152.43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1年,管理费用支出1201.01万元,同比下降11.58%。其中,人员经费513.84万元,公用经费166.74万元,专项经费520.43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83万元,逾期率0.003‰,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4,289.32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6.79%,国有企业占20.94%,城镇集体企业占0.49%,外商投资企业占0.3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8.6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52%,其他占0.22%;中、低收入占97.33%,高收入占2.67%。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1.42%,国有企业占17.92%,城镇集体企业占0.14%,外商投资企业占0.2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1.8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7.16%,其他占1.29%;中、低收入占99.30%,高收入占0.70%。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7.1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1.55%,租赁住房占3.23%,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提取占0.04%,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2.4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33%,出境定居占比0%,其他占3.24%。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6.52%,高收入占3.48%。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支持职工购建房25.53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32.32%,比上年末减少1.55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2,798.50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7.06%,90-144(含)平方米占79.89%,144平方米以上占3.05%。购买新房占90.07%,购买二手房占9.93%。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9.41%,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9.00%,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1.59%。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42.29%,30岁-40岁(含)占35.75%,40岁-50岁(含)占15.69%,50岁以上占6.27%;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1.32%,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8.68%;中、低收入占98.54%,高收入占1.46%。

(四)住房贡献率。

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8.78%,比上年减少7.62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2021年,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对部分因工作变动的委员进行了调整。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相关要求,完成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设立直属管理部,将雨城区和市本级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划转至直属管理部,推行管办分离。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无变更。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2021年,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印发《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雅住金委发〔2021〕1号)、《关于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雅住金委发〔2021〕2号)、《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雅住金委发〔2021〕3号);我市2021年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为19,943元/月,最低缴存基数为1,650元/月;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优化完善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全部还清证明“无纸化”;构建综合性业务窗口,提升服务效能,坚持周六“延时服务”和下班时间未结事项延时办理,满足群众业务办理需求,全面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统一设定依据、法定时限、申请材料、服务对象等要素,减少办事材料60%以上,实现一张清单告知、一张表单申报、一个窗口受理,统一业务办理标准化,提高服务效率。推进“跨省通办”,满足异地办事需求,积极推进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住房公积金服务高频事项“跨省通办”,设立绿色通道,切实解决群众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的问题;持续巩固网厅等线上办理功能,实现25项业务全程网办,网上可办率100%。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一是按照国家住建部有关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工作要求,积极开展与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的接入和报数,实现与税务总局总对总数据共享,并向缴存职工提供查询服务,为全市缴存职工申报住房贷款利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接入房管和不动产信息系统,为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等业务提供依据;三是利用人脸识别技术,实现账户“免密”登陆,方便职工快速查询缴存、提取、贷款信息等;四是全面接入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平台、“一窗通”平台,积极推广全国住房公积金手机小程序,完成了四川政务一体化服务平台接口、川渝公积金互查平台接口、川渝无纸化接口、住建部共享交换平台非授权接口的对接,实现业务经办、数据共享“集约化”建设,实现异地转移接续功能的开发和上线,及时办理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受理相关业务申请,优化业务审核环节、办理流程,及时响应公积金缴存人的服务需求,持续改进服务措施,不断改善缴存职工的服务体验。五是上线征信查询前置管理系统,建立完善征信相关制度,接入人行二代征信系统。六是持续清理排查疑点数据,完善历史数据,基础数据贯标率达到100%。七是对业务信息系统的本地备份、异地容灾备份服务进行升级,完成年度信息系统三级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八是开展网络安全攻防演练,接受网络安全联合检查,组织意识形态暨网络信息安全培训会,提升干部职工的网络信息安全防范意识。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包括:中心政务大厅服务窗口荣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授予的“最美公积金服务窗口”称号,5名职工荣获“最美公积金人”称号;市政数局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工作评选活动中,获第一、二、三季度“先进服务窗口”称号,多名工作人员被评为“政务服务明星”。

(六)当年无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七)当年无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