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落实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和决定。
(二)负责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偿还等行为实施管理。
(三)负责编制并实施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增值收益分配等计划报告,编制住房公积金执行情况报告,并向社会公布经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的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四)负责记载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职工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和归还等使用情况。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财务核算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营运、核算、安全、保值、归还。
(六)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和检查。
(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网络建设和计算机信息管理。
(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九)承担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完成中共雅安市委、雅安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八一路53号
办公电话:0835-2627230
传真号码:0835-2627230
邮政编码:625000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