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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0-03-16    来源: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更好开展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特编制《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单位机构设置、职能等情况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重点对以下几类信息进行主动公开:

1、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和本单位机构设置和职能;

2、以本单位名义发布或者本单位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

3、本单位政务动态、通知公告等工作动态类信息;

4、财政预决算信息;

5、本单位年度报告、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6、其他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本单位主要通过雅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aan.gov.cn/)、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aszfgjjzx.org.cn/)发布政府信息,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内容和特点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公开时限

以本单位名义发布及本单位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向本单位提出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络信息科 

办公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八一路53号

邮政编码:62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5-2632532

传    真:0835-262723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雅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办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持有效身份证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或受理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在线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雅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在线申请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yaan.gov.cn/v2/GovApply.aspx)向部门提交申请。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3. 申请的受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予以登记。根据申请人所留联系电话进行确认和受理,在确认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或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根据《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流程图(点此可下载)

附件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点此可下载)